|
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@yahoo.com.tw
|
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|
|
|---|---|---|
|
Guest_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@yahoo.com.tw
|
中國時報【陳權欣/竹縣報導】
愛貓的十八歲楊姓女孩,兩年前向桃園動物保護協會志工劉雅甄,透露收養流浪貓的意願,但因認養人必須年滿廿歲,楊女只好拜託廿歲的程姓室友代為簽下切結書,並領養兩隻貓。但因兩貓不慎跑掉,劉女依契約向程女求償十萬元,程女嚇得辭掉工作。
程女日前返回新竹向母親泣訴不合理遭遇,程母也覺不可思議,認為愛心領養貓咪的後遺症,竟然要背負沉重的賠償責任。
程女與桃園動保協會簽切結書
程女向本報投訴,原想養貓的是其楊姓室友,卻因未滿廿歲找她簽切結。她說,楊女九十六年六月間從「貓咪論壇」上,發現動物保護協會志工劉雅甄網站上有小貓讓人認養的啟事,隨即到桃園龜山領養兩隻貓。
程女說,當初領養貓咪時,就認定會愛護一輩子,根本沒注意認養合約書中,明定「領養人如因本人故意違反協議,致認養動物受傷或死亡時,領養人每隻貓要賠償五萬元的規定。」
不想訴訟認賠 月薪兩萬還不起
程女還說,楊姓室友已搬離,兩隻貓只好由她照顧,一直飼養到去年十月,因房東搬動家具將房門打開,導致兩隻貓衝出屋外走失。
兩隻貓走失後,程女很難過沮喪,今年初,劉小姐打電話追問兩隻貓近況時,她據實以告並道歉,沒想到對方竟依合約內容要她賠償十萬塊錢。
程女表示,她在超商工作一個月才領兩萬多,根本沒能力賠償十萬元。對方今年六月向桃園市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,調解會主任委員極力幫程女據理力爭,「程小姐養了一年多兩隻貓才走失,應該是有愛心的人,兩隻貓就要十萬塊錢,是貴了點,可不可以少算一點」,劉雅甄堅持不肯妥協。
志工不滿未盡責 要給程女教訓
桃園市公所調解會表示,雙方調解成立,程女在「不想跑法院」的情況下,同意賠償十萬元和解,但迄今尚未賠償。程女表示,她到處借錢還是無法籌到錢,又怕對方找超商老闆的麻煩,乾脆辭掉工作。
劉雅甄昨受訪時說,她前後送養出二百多隻貓,其他認養人都沒有發生類似狀況。很多其他動保協會將動物送養時,也會和認養人簽下類似契約,主要用意是約束當事人要善盡領養之責。
再者,她堅持要對方賠償的原因是,程女既然喜歡貓,為何不帶貓去結紮,還讓兩隻貓走失,未盡照顧之責,「這種人一定要給她一個教訓!」劉雅甄昨天獲悉程小姐向媒體投訴怒不可遏,再度打電話給程女,表示一定會透過司法程序提起告訴,甚至考慮提出假扣押追討這筆錢。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907/4/1ql0u.html
2009-09-07 12:41:29
|
|
工具箱
|
||
回復: 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, |
||
|---|---|---|
|
管理員
![]()
註冊日期:
2008-01-21 11:50:05 所屬群組:
網站管理員 帖子:
66
等級: 7; EXP: 2
HP : 0 / 150 MP : 22 / 1153 ![]() |
重要聲明: 1.9/7中時報導的本篇新聞,並非本會,我們全名是『桃園縣動物保育協會』,非保護協會。2.本會動物志工並無劉雅甄此人,也未在貓咪論壇上開放認養,本會固定於桃園火車站前辦愛心認養,對方為何冒用本會名義,本會將會查證。3.已有去電詢問中國時報,記者說因劉小姐自稱是桃園區的志工,所以未加以查證就刊登,本會已提出嚴重聲明,中時造成本會困擾及愛心人士誤會,近日會登報向本會道歉澄清。(今日已接獲數十通誤會為本會的辱罵電話,我們很難過,但我們會一一解說及虛心受教)★本會很感謝大家的支持與愛護,更感恩認養人給貓貓狗狗一個家,此篇報導因本會非當事人,故無法給予評論,但雙方應都是愛心的人,一位是辛勞的貓咪愛心中途媽媽,一位是好心的認養人,希望大家能平心靜和的溝通,互相給予機會,才能幫助更多的動物★
2009-09-07 19:02:49
|
|
工具箱
|
||
|
panasia0708@yahoo.com
|
回復: 回復: 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, |
|
|---|---|---|
|
Guest_panasia0708@yahoo.com
|
認養流浪貓是出自愛心,程女因為愛心而認養流浪貓,出於疏忽在領養1年7個月後走失貓咪,卻要因為被罰款甚至扣押財產,以後誰還敢向 貴會認養流浪動物?若 貴會無志工劉雅甄,則劉雅甄以 貴會志工名義簽署之契約係出於為造之文書,請 貴會依法究辦!
2009-09-08 18:19:24
|
|
工具箱
|
||
|
JONI
|
回復: 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|
|
|---|---|---|
|
Guest_JONI
|
劉小姐在貓咪論壇說她不是任何動保團體的志工,那麼她那份合約是自己編寫的嗎?可以這樣私下亂編合約然後說別人沒照顧好她的貓,要求罰人10萬,然後就要鬧上法院,她只是"個體戶",又不是"合法登記的協會"如此亂訂合約有如黑道口吻般的行為希望政府相關單位要主動偵辦,訂出相關罰則,施以重罰,全面管理社會上的流浪貓狗問題,以免抹黑了大部份為流浪動物默默奉獻心力者的好意.讓人認為動保人士多是瘋狂而失去理志的.氣憤!!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!
2009-09-08 21:24:44
|
|
工具箱
|
||








工具箱





